查看原文
其他

高空扔苹果砸昏女婴事件追踪!东莞警方已提取住户DNA排查真凶!

3月9日下午

塘厦某小区发生一起高楼抛下苹果砸中女婴的事件

引发了全城市民的高度关注和热议

点击图片可查看事件报道



最新进展


昨日(15日)上午,负责调查此案的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回应称,已对事发单位的所有住户提取DNA,并将苹果碎片收集好进行检验,尽量从中提取DNA比对,找出肇事者。


受害者家属表示,目前除了依靠警方侦查外,也希望当事人能够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。


塘厦公安分局的官方微信昨天也发出了通报:



受伤的女婴名叫凡凡,出生才三个月。

目前,凡凡在深圳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,3月9日入院后,由绿色通道急诊全麻下行右颞顶部颅内血肿清除、右顶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碎片清除、去骨瓣减压等手术。

家属在医院日夜守候


目前凡凡已做了两次开颅手术

生命垂危

凡凡的父亲余先生:“凡凡目前还在昏迷中,脑组织损伤严重,医生说,她什么时候能醒来,呼吸机能不能下,只能看她恢复的情况,有可能一直都下不了呼吸机,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,她现在头部水肿还很厉害,颅内压也很高,且极度贫血。”

“到目前已经做了两次大型开颅手术了,按照她现在的状态,不可能再折腾做手术,因为她太小了,一旦继续手术,恐怕再也下不了手术台。”余先生哽咽着说,“第一次开颅手术就做了六七个小时。由于颅内出血及手术,需要不断地补充血液。她换的血已经是原先身体血液的三倍。现在她身体里的血已经不是她的了。”

“为什么她这么小就要遭受这样的罪啊!她才来到这个世界三个月。”余先生泣不成声。


由于颅内还在出血,凡凡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


不过,昨天的家属探望过程中,凡凡妈妈惊喜地发现孩子的手动了,这给了她很大惊喜。深圳市儿童医院重症医学科主治医师张蕾表示,孩子四肢有回缩现象,脸上浮肿也有消散。

目前经过两次手术治疗,小凡凡的生命体征已经稳定下来,血压和颅压也在控制之中,虽然仍在昏迷状态,但病情有好转的迹象。



5天时间治疗已经花费了11万多元

虽然医疗费用已成为余先生家里的一大负担

但余先生说

现在许多社会爱心人士想为他们捐款

但他暂时不打算接受他们的好意


14日,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获悉,已成立专案组,由刑侦介入调查,已对事发单位的住户提取DNA,并将苹果碎片收集好并进行检验,尽量从碎块中提取DNA进行比对,尽早找出高空抛物的嫌疑人。


余先生说:“这个事有肇事者,肇事者应主动站出来,承担相应责任。


“苹果肯定是从楼上掉下来的。但小区单元从事发到现在,没有一个人主动承认,无论是小孩还是大人,有意或无意,大家都已知道这个苹果砸中了人这个事。这个高空抛物的人太没道德了。”余先生说,至少他们应该站出来承担相关责任,如果第一时间出来协商,主动承担责任,一切都还好说。


余先生说,“高空抛物砸中人的案例屡见不鲜,有的案例找不到肇事者,有事主曾将整栋楼的住户告上法庭。但我觉得,99%的住户是无辜的。

连日来,在事发现场,不时有住户抬头往上望,试图寻找事发时的蛛丝马迹。更多的住户更为关注是谁扔下这苹果,会不会站出来承认。


很多小区居民表示愿意配合警方调查,希望找出真凶。


“如果他(她)不站出来,警方调查没什么进展,我们会按法律程序,起诉整栋楼的业主及物业公司。”凡凡的外公说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二十六条: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倒塌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,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依照《民法通则》规则原则的规定,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,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。


《侵权责任法》第87条规定: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,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”




再次强调

你的随意一扔

极有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


拒绝高空抛物!



来源:整合自东莞时报、塘厦公安
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